同性婚姻自2019年5月24日起在臺灣合法化[1]。為了讓同性伴侶能夠順利辦理結婚登記並享有合法婚姻的權利與義務,各地戶政事務所都特別設計了專屬於同性結婚的書約範本供新人選用。以下整理了幾個常見的同性結婚書約下載連結供參考:
臺北市萬華區戶政事務所
- 結婚書約(民法)[6]
- 結婚書約(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6]
- 本所特色結婚書約(樸實簡約)[6]
臺中市神岡區戶政事務所
- 同性結婚書約[5]
高雄市前鎮區戶政事務所
- 結婚書約(同性結婚適用)[8]
桃園市八德區戶政事務所
- 結婚書約(同性結婚專用)[7]
- 結婚書約範例(同性結婚專用)[7]
臺北市松山區戶政事務所
- 松山戶所結婚書約A款[4]
- 松山戶所結婚書約B款[4]
- 松山戶所結婚書約C款(英文版)[4]
同性結婚書約的內容大致與異性婚姻的結婚書約雷同,包含新人基本資料、結婚宣言、權利義務等條款。不同的是,同性結婚書約特別強調「同性二人基於愛情而結合」的用語,以彰顯同性婚姻的特殊性。
新人在結婚登記前可先行下載喜歡的書約範本列印使用。祝福所有新人能夠幸福美滿地走向結合的殿堂!
常見問答
Q1: 同性結婚是否合法?
A1: 2019年5月24日,同性婚姻在臺灣正式合法化。[1]
Q2: 同性結婚需要準備什麼文件?
A2: 同性結婚的文件與異性婚姻大致相同,包括雙方身分證明文件、戶口名簿、結婚書約等。詳細資訊請洽各地戶政事務所。
Q3: 同性結婚後有哪些權利義務?
A3: 同性婚姻享有與異性婚姻相同的權利義務,包括財產分配、收養子女、遺產繼承等。[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