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地方法院是中華民國的三級法院之一,位於台灣桃園市,成立於1973年6月16日。該法院的主要任務是處理桃園市內的各類案件,包括民事、刑事、行政等訴訟。桃園地方法院的設立不僅提升了當地的司法效率,也為居民提供了更便利的法律服務。

法院概況

  • 院本部地址:桃園市桃園區正光路888號
  • 中壢簡易庭地址:桃園市中壢區中華路二段388號
  • 院長:黃莉雲(自2024年8月29日起任職)
  • 管轄範圍:桃園市全境

主要功能

  1. 民事案件:處理包括合同糾紛、財產分配等民事訴訟。
  2. 刑事案件:審理各類刑事案件,包括詐騙、毒品犯罪等。
  3. 行政案件:涉及政府機關的行政行為及決策的爭議。

法院特色

1. 刑事案件量大

桃園地方法院因為轄區內有桃園國際機場,與航空相關的犯罪案件(如走私)相對較多,使得該法院成為全國刑事案件量最多的法院之一[3][5]。

2. 簡易庭設置

法院設有簡易庭,專門處理民、刑事簡易事件及社會秩序維護法違反案件,提升了案件處理的效率[3][4]。

3. 社區法律服務

桃園地方法院積極參與社區法律宣導活動,提高居民對法律知識的認識,並提供法律諮詢服務[6]。

交通資訊

自行開車

  • 可從高速公路南北下道至南桃園交流道,直行大興西路左轉正光路即可抵達。

公共交通

  • 免費公車:埔子紅線(L110)及埔子藍線(L111)於桃園區公所站發車,在永安路口站下車,步行約5分鐘。
  • 市區公車:如桃園客運206路線及5086路線均可到達[4][5]。

問與答

  1. 桃園地方法院的主要職責是什麼?
  • 負責處理桃園市內的民事、刑事及行政案件。
  1. 如何前往桃園地方法院?
  • 可選擇自行駕駛或搭乘公共交通,如免費公車或市區公車。
  1. 法院有哪些特別功能?
  • 設有簡易庭專門處理簡易案件,並且積極參與社區法律宣導活動。
  1. 桃園地方法院的管轄範圍是什麼?
  • 管轄整個桃園市,包括所有相關的法律訴訟。
  1. 目前的法院院長是誰?
  • 現任院長為黃莉雲,自2024年8月29日起任職。